济南物流:交通部严令:超49吨车辆禁上高速
发布者:k8凯发物流 发布时间:2019-12-13 09:24:07
交通运输部发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的公告,要求自明年1月1日起,按车(轴)型收取通行费。并且新的车型划分标准已于11月1日正式施行!
按新的车型划分标准,二轴的、总长在6米以内的、总重在4.5吨以内的轻卡,将列入1类车。也标志着蓝牌轻卡彻底迈不过4.495吨这个坎。
而总长度在6米及以上或允许总质量4.5吨及以上的二轴车,可能将被列为2类车型。
此前,国办曾发文要求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同步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
目前,大多数4米2车型都被投入了中短距离高时效运输,高速公路必然是其首选。这里就产生了一大矛盾:
对于自重已经占据总重大半的4米2蓝牌车来说,迈不过4.495吨这个坎,高速公路通行费再便宜也是赔本!
为了多拉,超过4.495吨这个坎,就必须上黄牌,否则无法上高速,而换了黄牌,交着同样的通行费,又打不过其他能装18吨的二轴车!
这么看来,4米2车型再跑中短途高时效运输,横竖都是一死。
附超限超载检测标准:
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吨(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5吨;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7吨;
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1吨;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6吨;
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3吨;
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6吨。
根据通告,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禁止车货总重超过49吨的超限超载大货车通行全国高速公路。
“货车必检,超限禁入,违法必究,依法执法”是全国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中,交警、交通和运管部门所要遵循的原则。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意味着超限、超载货车将再也不能上高速!同时整车轮廓尺寸也要特别注意,超长超宽超高都要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