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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物流:快递收费不统一,官网计费和实际收费不一致怎么办?

发布者:k8凯发物流 发布时间:2021-08-09 09:26:33
一用户发快件,在企业官网录入货物信息,含尺寸、重量等计费细节,系统计算费用为800 元左右。但在月结账单里,该件计费标准产生了变化,费用变成了3000元。用户对此表示不满。
 
企业方面回复称,此件计费重量为20 公斤(体积重量计费)。在与用户签订的合同条款中,快递企业可以对任何一件货物重新称重和测量以确认计算数据,运费将按照货物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两者中较高者计算。这一规定也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并说明了体积重量的计算方式。此快件在本地作业部完成测量,作业部采用的是红外线自动扫描称量称重设备,数据精确度高。经核实,在该快件的操作过程中,无失误及运费金额计算错误等问题,和用户沟通,对方表示不接受。
 
本案主要涉及民法总则中的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必须是表意人(即作出意思表示的当事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第二,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第三,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对方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由表意人的自己过失行为造成的,即由其不注意、不谨慎造成的。如果表意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能按误解处理。第四,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有可能对误解人造成较大损失。
 
本案用户对快递费用产生重大误解,且订立快递服务合同对用户造成了2200元的损失,本案符合重大误解的第一、二、四构成要件,但是否符合第三个构成要件存在争议。
 
本案用户将尺寸、重量等信息输入快递企业官网得知费用为800元,而与快递企业签订的快递服务合同中却约定按照体积、重量的较高者(即3000元)计算费用。显然,快递企业官网的计费标准与快递服务合同不同,而快递企业并未尽到提示作用。官网作为快递企业的官方网站,用户有合理理由相信快递企业发布于官方网站上的信息。因此,用户的误解具有合理性,该误解构成重大误解。基于此,用户有权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撤销快递服务合同。
 
为减少此类纠纷的再次发生,建议快递企业统一官网与快递服务合同的收费标准,并在提供服务前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业务合同条款,同时告知寄件人收费依据、标准或服务费用。最后,建议快递企业在快递服务合同中对易产生争议的有关问题进行重点提示、重点标注,并予以特别说明。

来源:驿站